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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大代表建议查询服务平台
作者:an888    发布于:2025-11-07 10:40   

  烟花爆竹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国务院明确要求重点提升的传统文化产品,浏阳花炮传统小产品其制作技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特色文化属性外,花炮产业还是浏阳重要的富民产业和出口产业,吸纳了30多万就业人口,年发放社会工资90多亿元,其中小产品制作属于劳动力密集型工艺,2022年春节期间,小产品制作工日收入多达近千元,对于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据统计,目前我市小产品总产值约36亿元,主要销售产品品种为喷花和吐珠类,其中喷花所占的比重较大。近年来,浏阳大力实施小产品振兴工程,加大浏阳花炮小产品的传承与创新,助推浏阳花炮产业高质量、创新化发展,积极探索烟花小屋新型销售模式,有效嫁接抖音短视频等新媒体,为小产品的推广与销售开辟新的路径。目前,浏阳已在城区和部分景区景点共设立烟花小屋12个,全部销售安全环保、时尚趣味的小型烟花,让游客在现场体验玩烟花的乐趣,促进小产品的销售,带动夜游经济发展。在抖音等新媒体的强势推广下,成功推出加特林、水母烟花等一批网红产品,有效带火了小产品烟花的热销,C、D级个人燃放类的小产品烟花销量连年增加,是国内外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消费者对安全环保文化需求日益增长,体验性和趣味性更强、安全环保系数更高的小产品越来越受到市场的青睐。

  建议以更加开放、包容的态度支持烟花爆竹产业发展。对传统节庆活动开放燃放烟花爆竹的临时许可,允许长沙市公园、景点、沿江风光带等重要文旅场所布局一批类似浏阳“烟花小屋”的城市烟花售卖点,吸引人气,让外来游客在休闲观景的同时有更多沉浸式地体验,拉动城市消费增长,增加网红长沙的分量和质感。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长沙市管辖范围内开放燃放烟花爆竹临时许可的建议》(第166号)收悉。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公安局主办,市应急局会办。现综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环境治理,共建美丽长沙。2018年长沙市出台了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长沙市中心城区327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已于2019年完全退出。当前,长沙市禁限放工作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长政发〔2021〕14号)执行,限制燃放的区域为长沙市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中青路、星沙联络道、滨湖路、黄兴大道围合的中心城市区域。为推动长沙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落实,在以上区域应急管理部门没有审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在市中心城区三环以外,通过安全论证,符合标准规范的“烟花小屋”等临时售卖点,由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负责规范布点与零售经营许可的办法和管理工作。

  2022年末,市公安局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拟将烟花爆竹禁限放将“限放”修改为“全年禁放”。根据法定程序,市公安局通过长沙发布、长沙晚报、潇湘晨报等媒体平台向广大市民群众征求《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共收集意见建议867条。其中,持反对意见856条,占98.731%;持支持意见11条,占1.269%。为支持浏阳烟花鞭炮产业发展,市公安局向市委市政府主动报告,建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长政发〔2021〕14号)不作修改。2023年1月5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吴桂英作出批示:“今年继续按去年政策执行”。目前,长沙市中心城区禁限放工作仍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长政发〔2021〕14号)文件,禁止和限制燃放区域为长沙市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中青路、星沙联络道、滨湖路、黄兴大道围合的城市区域,市民在上述限制燃放区域,每年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初六期间和元宵节,每日早上6:00至24:00(其中除夕为早上6:00至次日凌晨1:00)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目前,市民仍可以在春节期间的14天可燃放时间段内燃放烟花爆竹,这是市委市政府支持浏阳烟花爆竹产业发展的体现。在春节期间的可燃放时间段内,市公安局将通过多样的宣传方式,提示广大市民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这样既是对浏阳烟花爆竹产业的支持,也是对公共安全的一种保障。